根据团中央《关于开展2014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的通知》(中青办发【2013】18号)文件精神,8月15日,安徽就开展好2014年“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作出部署:
活动主题
活动要求按照加强法律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和身心健康及净化网络和新媒体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两个主题方向,集中开展“面对面”活动。
活动要求:
1.2013年8月至10月,各地团组织确定具体主题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倾听活动,形成数据详实准确、分析严谨透彻、建议科学可行的调研成果。各地市级团委应选择至少一个主题实施调研,鼓励开展“面对面”活动的县级团委实施调研,每个市至少要安排一个县开展深度调研。
2、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各地团组织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本级“两会”召开前组织集中活动,与同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沟通协商、凝聚形成共识,在“两会”期间发出集中呼吁。各地要注重加强“面对面”活动的内容设计和载体创新,既要落实好常态化倾听机制,提高青少年的参与范围,又要组织好“两会”前的集中活动,提高议案、建议、提案、大会发言的质量。要注意加强“面对面”活动的品牌设计和宣传推广,通过各类媒体充分展示活动过程、成果和意义,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
3.跟踪落实。2014年2月后,各地团组织要做好对有关建议提案的跟踪落实,推动活动取得实效。要充分利用“面对面”活动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人大、政协有关工作机构的联系,发挥政协中共青团和青联界别的组织优势,推动就青少年权益保护相关问题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提案办理协商、联合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相关要求
1.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并推动落实。请各市于8月25日前将活动主题和实施方案报送团省委权益部。有关工作方案和活动开展情况,各地团组织请及时通过“共青团权益工作网”首页“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报送。各地调研成果、集中呼吁情况、提案建议质量等, 将作为工作成效考核依据,并计入年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分值。
2.调研成果评选。各地调研工作结束后,每个市级团委至少上报一篇调研报告,同时推荐报送至少一篇县级团委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字数不限,于2013年10月30日前报送团省委权益部。调研过程中形成的调研方案、抽样情况、调查问卷、统计数据等,逐一并报送。
3.建议提案汇编。各级“两会”结束后,各市级团委权益部于2014年3月10日前,收集本地区地市级和开展活动的县级团组织、参加活动的代表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以及大会发言等材料,报送团省委权益部。团省委权益部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经汇编整理后,交流展示活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