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毕业证,到入伍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县级征兵办完成新兵交接手续后5日内,汇总《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公章,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寄送相关高校招生部门;
第二步,高校收到材料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并对《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盖章,一份高校备案,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回县级征兵办;
第三部,县级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入伍高校新生退役后2年内,可在退役当年或第二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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