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程序
1、筹备阶段的工作及其程序
团代表大会,是团的地方和基层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也是团员通过自已选举产生的代表参与团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利,讨论决定团内重大问题的重要会议。因此,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是开好团代表大会的基础;团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指导帮助下,由召集团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具体负责。主要应做好下述几个方面的工作。
(1)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呈报关于召开团代表大会的请示
团的各级委员会根据团章的规定应按时换届。换届前,首先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其主要内容:
1)召开团代表大会的时间;
2)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3)拟定的大会的主要议程;
4)团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分配原则,提名和选举产生的办法;
5)下届团的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名额,构成原则及指导性比例,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
(2)起草关于召开团代表大会的决定(草案)
召开团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应在关于召开团代会的请示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批准后,由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作出。《决定》(草案)一般由团内的委员会先指定有关部门起草或直接起草。其主要内容是:
1)召开团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依据,召开会议的时间;
2)大会的指导思想;
3)大会的主要议程;
4)团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构成的指导性比例;
5)号召所属团组织和全体团员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团代表大会的召开。
(3)召开团委常委(委员)会议,讨论提交全委会的有关筹备团代表大会的事宜
在召开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有关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事宜前,先召开团委常委会议,讨论提交全委会的有关筹备工作事宜。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讨论并修改《关于召开团代表大会的决定》(草案);
2)讨论筹备工作有关事宜并明确分工。
(4)召开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召开团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
召开团代表大会的决定及筹备工作的有关事项,应召开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讨论并表决通过团的委员会《关于召开团代表大会的决定》;
2)讨论并决定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其他有关事项。
(5)成立团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机构
团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团代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筹备工作机构的设立由团委常委会(委员会)根据团代会的工作任务和团委机关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分工来确定。筹备工作机构一般设有下列几个工作部门:
1)会务处(组)。负责拟定会议预算、向同级党委(党组织)申报经费,联系大会会场和代表住宿地点,办理其他有关会务上工作。
2)文件处(组)。负责起草团代会工作报告、领导讲话和其他主要文件、简报。
3)组织处(组)。负责制定团代会代表和下届团的委员会组成方案、选举产生办法;指导所属团组织做好代表选举和下届团的委员会候选人酝酿提名工作;制定团代会和团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组织团代会和团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
(6)下发关于团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召开团代表大会的请示获得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批准后,应根据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定和上级的批示精神,起草下发关于团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通知的内容一般为:
1)召开团代表大会的时间;
2)团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构成的指导性比例,选举单位的划分,代表名额分配的原则和分配方案,代表候选人条件,提名程序,代表选举办法,代表选举的时间要求等;
3)对所属团组织提出要求和希望等。
(7)做好召开团代表大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召开团代表大会前,一般应向全体团员进行以下四个方面的宣传教育。一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宣传教育;二是大会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的宣传教育;-是团的干部方针和干部标准的教育;四是正确行使团内民主权利的教育。
(8)酝酿推荐和选举出席团代表大会代表
召开团代表大会的团委下发关于团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后,各选举单位要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自下而上推荐,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多数团员青年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要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考察,征求所在单位团内外青年和有关方面意见;要召开选举单位团的委员会会议(或相应会议),按多于分配名额20%的数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经同级党委审核并上报上级团委协商同意后,由选举单位召开团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选举。
(9)指导所属团组织做好选举代表的有关工作
选举好出席团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大会筹备工作一个重要方面,是开好团代表大会的基础。因此,要用心组织并加强对所属团组织的工作指导。
1、指导所属团组织按分配的代表名额,构成的指导性比例,提名程序、代表条件,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
2、指导所属团组织对代表候选人进行了解和考察,确定候选人初步名单;
3、指导所属团组织填写好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4、指导所属团组织开好选举代表的团代表大会或团的代表会议。
5、指导所属团组织填报团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10)审查代表选举程序和代表资格
认真搞好代表选举程序和代表资格的审查工作,是贯彻团的民主集中制的要求,也是保障团代表大会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应当予以高度重视。
其主要工作有:
1、按照团的选举规则的有关要求,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
2、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按照团的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和代表选举工作文件的具体要求,一是审查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二是审查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3、以团的委员会的名义批复选举结果;
4、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提请团的委员会或常委会审定;
5、向团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作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表决。
(11)编制代表名册
代表名册应能反映出代表的基本情况;名册前要说明本次团代表大会的代表总数和各类代表的构成情况。
(12)分编代表团(组)
一般按选举单位分编代表团(组)。有的也可根据工作性质分编代表团(组)。
(13)研究制定下一届团的委员会组成方案
在做好团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同时,应着手研究制定下一届团的委员会组成分案,这是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组成方案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下一届团的委员会的组成原则;
2、下一届团的委员会的规模,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提名人数,差额选举的比例;
3、下一届团的委员会候选人人选中,团的专职干部、兼职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女同志、少数民族所占的比例和平均年龄等。
(14)下发关于团的委员会名额分配方案和候选人人选酝酿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届团的委员会组成方案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审批后,应下发团的委员会名额分配方案和候选人人选酝酿推荐工作的通知,指导所属团组织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通知内容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下一届团的委员会的规模和组成方案;
2、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条件和构成;
3、团的委员会成员的酝酿提名程序;
4、提出酝酿推荐团的委员会成员工作的时间要求。
(15)组织酝酿推荐下一届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1、组织所属团组织进行酝酿推荐提名工作;
2、根据多数团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逐个考核,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
3、召开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或常委会议,初步讨论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并报请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审查、批准。
(16)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呈报下一届团的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请示的主要内容有:
1、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情况;
2、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情况、德才表现;
3、请示的附件: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17)制定团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并提出大会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草案)
大会主席团成员一般应由团的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与下一级团组织协商提名,并由参加团代表大会的各代表团负责人、团代会筹备工作机构负责人及各方面的代表组成。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18)提出大会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草案)
(19)提出大会副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草案)
(20)起草团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团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是大会选举工作的基本准则。选举办法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根据团章和团内选举规则的规定制定,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同意后,再提交各代表团讨论,经主席团会议汇总修改后,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21)制作代表证、列席证、工作证、主席团证等。
(22)印制团代表大会选举用预选选票,正式选举选票及选举用各类报告单、计票单。
(23)编制团代表大会工作日程
2.预备会议阶段的工作及其程序
(1)召开各代表团(组)负责人会议
会议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或常委会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
2、介绍大会工作机构设置情况;
3、提出开好代表大会的耍求。
(2)召开预备会议
团的代表大会正式举行前,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主持召开大会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上届团的委员会负责同志说明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提出开好大会的要求;
2、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3、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4、通过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5、通过代表大会议程;
6、通过有关确认事项。
(3)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大会秘书长主持。主要议题是:
1、通过大会日程;
2、通过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3、通过其他需要确认的事项。
3.正式会议阶段的工作及其程序
(1)举行团代表大会开幕式
团代表大会开幕式,是代表出席的全体会议,会议议程是:
1、宣布团代表大会开幕;
2、上级团委与同级党组织领导讲话。
3、作工作报告。
(2)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会议有关选举工作的议题是:
1、作关于团代表大会人事工作的说明(不涉及常委和书记、副书记);
2、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3、讨论通过下届团的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4、讨论通过选举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名单(草案);
5、布置各代表团(组)讨论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酝酿下届团的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及选举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名单(草案)。
(3)代表团(组)继续讨论
代表团(组)讨论与选举有关的内容是:
1、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2、酝酿下届团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3、酝酿选举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名单(草案)。
(5)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团的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6)召开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
这次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通过团的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3、通过监票人和总监票人名单;
4、选举产生团的委员会。
1)清点到会人数,看是否达到会议有效人数;
2)发放选票,检查发出的选票是否与到会人数相符;
3)投票,投票完毕后休会或进行其他议程;
4)计票,首先清点收回的票数同发出的票数是否相符,确认选举是否有效,然后计票;
5)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主要议题是:听取监票人汇报选举情况.研究解决选举中出现的问题,确定当选人名单,确定团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集人;
6)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7)大会执行主席宣布新当选的委员名单。
5、宣布大会闭幕
4.团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期间的工作及其程序
(1)召开全体会议、介绍全体会议的任务,请同级党委(党组织)介绍团的委员会领导成员人事安排意见,提出下届团的委员会常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
(2)组织全体委员酝酿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下届委员会常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推荐选举监票人和总监票人。
(3)印制选票、做好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
(4)召开全体会议,进行选举。
1、通过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2、通过监票人、总监票人名单;
3、选举团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4、选举团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5、宣布全体会议闭会。
5.团代表大会和团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后的工作
(1)向同级党委(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呈报关于团代表大会和团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待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复后,由同级党委(党组织)发文公布。
(2)做好落选同志的思想工作。
(3)做好大会文件清退清理、立卷、归档工作。
建立健全团代表大会档案工作,是健全团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因此,大会闭会后,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大会文件的清退清理、立卷、归档工作。召开团代表大会的决定,向同级党委(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请示报告和批复,上届团委的工作报告.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委员会、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册、登记表、选举结果等,都应立卷、归档。
(二)团员大会选举工作程序
1.团员大会前的准备工作
按照团章规定,团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到期便应进行换届改选。选举前应充分做好准备,一般来说,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向上级团委请示
团支部在改选前,应将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向上级团委作出书面请示。请示内容包括:团支部组织及工作情况,改选的时间、地点,下届委员会组成人数及选举方案。上级团委接到请示报告后,应及时开会研究批复、并对团支部选举工作给予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团支部在向上级团委请示的同时,还应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向同级党组织汇报,以便取得指导和支持。
(2)认真挑选和酝酿支部委员及书记候选人
团支部换届改选的核心是要选出一个好的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候选人名单可采取推荐、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经过团员充分酝酿讨论后产生。要教育和引导团员正确掌握候选人条件,真正把那些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热爱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威信的优秀团员和青年党员推选到团的支部委员会中来。
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提出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以便实行差额选举。团员人数较少的支部,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直接由团员大会选举。
(3)拟定选举办法和准备选票
团员大会选举办法是选举工作的基本依据,应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制订。选举办法拟定后,应提交团员大会表决通过。
团员大会选票要求字迹清楚,规格一致,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划排列。
(4)实事求是地介绍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的情况
团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经过民主推荐和同级党组织研究确定后,在举行正式选举前,应通过适当方式由上届团支部负责人或同级党组织负责人。将候选人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团员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团员提出的询问也应作出负责的答复,以增进团员对候选人的了解。
2.团员大会选举工作程序
团员大会选举筹备工作做好后,要将召开团员大会的时间提前通知本支部团员。召开团员大会进行选举,是团支部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每个团员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的直接体现,因此,团支部应尽可能通知所辖团员全部到会。
支部团员大会选举委员会和书记,一般分两段进行,即先选出委员会,然后再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的一般程序是:
(1)大会执行主席(或主持人)报告团员人数。说明本支部共有多少团员,实际到会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团员有多少。按照团的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规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如果出席大会的有选举权的团员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如果不足五分之四,选举应改期进行。
(2)通过团员大会选举办法。
(3)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大会表决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4)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负责选举的监票和计票工作。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不能做监栗人。
(5)监票人检验票箱。
(6)发选票。按照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核对无误后,报告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和实发选票数是否相符,如相符即可划票。
(7)划票。划票前应说明划票方式和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说明怎样的选票是有效或无效,然后开始划票。
(8)投票。划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宣布可以投票,然后由团员依次投票。
(9)验票。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如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如果收回选票多于实发选票数,则选举无效,需要重新进行选举。
(10)计票。只计算有效票,去除废票。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11)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计票结果指选举的有效票、废票张数和每一被选举人的得票情况;选举结果是指根据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原则确认哪些人当选。计票结束后,先宣布计票结果.然后宣布选举结果。
人数较少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程序可适当从简。同时,这类团支部由于团员比较了解,情况比较熟悉。在进行选举时,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直接进行选举,但一定要在经过充分酝酿讨论、条件成熟的基础上进行选举。
(12)选举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团的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及时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可由新选出的支委会提名,也可由团员大会酝酿提名。团员人数较少的支部,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由团员大会直接从新当选的支委会成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
3.团员大会选举后的工作
团的支部委员会和团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需要及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请上级团委审批选举结果。团员大会选举结果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应报告上级团委批准。由上级团委发文公布。
(2)搞好团支部委员会的分工,明确每个委员的工作职责。委员会的分工,应根据各个委员的工作特点和本人特长来决定,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
(3)做好新老委员的工作交接。新的支委会一经选出,团的工作就应由新的支委会领导,新的委员会成员和上届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进行对口工作交接。重要的遗留问题,由新老委员会成员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意见、最后由新的委员会作出决定。
(4)制定团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新成立的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工作要求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5)认真做好落选人思想工作。 对于在选举中落选的人。团组织要认真做好工作,使他们正确地认识和对待落选,帮助他们懂得在团内民主选举中,被提名的候选人,都有可能当选或落选,这是一种正常现象,应当放下思想包袱,一如即往地参加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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