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为孩子和家长构建和谐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积极落实《宿松县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12月17日,实验中学向广大学生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号召全体学生和家长率先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不燃放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倡导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信中指出,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它会给节日增添欢乐气氛,但其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和噪音污染,并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给我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信中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朋友注意: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炮竹规定。白洋河、联盟村护城堤路以西,二郎河(城区段)以北,新耕河、骊山港口接老二郎河以东,将军山路、城门冲路(山水公园)以南区域,经开区建成区(含通站路以南振兴社区)、东北新城建成区确定为城区限制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外周边已建成居民小区、步行街也列入限制燃放区域。城区限制燃放区内每年除夕日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日、清明节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但倡导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当出现严重大气污染时,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者将由城市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中要求,广大家长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好禁放烟花炮竹工作。家长不仅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还要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遵守规定,倡导不放或者少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信中强调,家长要遵规守法,支持配合禁放烟花炮竹执法。对燃放、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劝阻、举报,配合查处,共同抵制。号召家长家校合力,携手并进,移风易俗,禁燃烟花爆竹,争做遵规守法的公民,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创文明、绿色、平安家园。(通讯员 吴金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