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2
来源:宿松共青团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7月11日至7月27日,对共青团宿松县委员会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团县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其他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等。
二、巡察监督重点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以“四个对照”为监督标准,以“四个紧盯”为监督路径,结合被巡察党组织实际情况,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深入查找问题,纠正政治偏差。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信访接待点,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邮政信箱:县政务中心综合楼1号楼一楼收,邮编:246501;
(二)意见信箱:团县委办公地点大门右侧;
(三)电子邮箱:ssxwdsxcz@163.com;
(四)举报电话:18075382344(接受电话和短信举报);
(五)信访接待点:团县委二楼西侧会议室;
(六)“码上巡察”:微信、支付宝、QQ及皖事通扫描以下二维码反映问题。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7月11日